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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有关部门撰写和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二稿)》的通知

   点击量:  文章来源:评建工作办公室

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实施方案》(沈药大校字〔2024〕22号)(以下简称《方案》)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二稿)》(以下简称《自评报告》)的撰写和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任务分工

根据《方案》要求,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下设六个专项工作组(见下表),负责分项《自评报告》的撰写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进行报告撰写,并对各成员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凝练,统稿后形成各专项工作组的《自评报告》(含问题清单),同时提供《支撑材料目录》。支撑材料具体文件需同步整理,待后续上传到审核评估支撑材料系统(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评报告》撰写要求

1.《自评报告》的撰写要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二级指标展开,需涵盖但不限于二级指标下设的审核重点。每个一级指标下都应总结、提炼“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整改举措”,问题需对应到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改进措施”不少于自评结果部分的三分之一。

2.《自评报告》的撰写要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分别阐述学校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工作举措)”“做得怎么样(取得的效果)”“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撰写时不要修改一级、二级标题、三级标题(审核重点),指标不能少,审核重点不能丢,同时还要避免包含与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无关的内容。

3.《自评报告》的撰写是建立在全面自评自建工作的基础上,紧紧聚焦审核评估指标,对学校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改革建设和培养成效进行全面梳理,由此形成反映自评结果的写实性报告。要突出重点,突出学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突出办学和人才培养特色,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所采取的思路、举措、经验和取得成效,系统总结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特色。

4.《自评报告》文字描述应简练准确、图表清晰数据详实,存在问题找准写透,原因分析深入透彻,提出的改进措施具体可行,避免空话、大话和套话。

5.《自评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应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所填报的数据一致。如果由于数据采集的时间节点不同等原因而导致数据不一致,须附简要说明。

三、支撑材料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审核评估二级指标,提供撰写《自评报告》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管理文件、教学资料、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等。

2.支撑材料要精准写实,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字、图表、音像资料、图片和证书等,例如文件、通知、新闻报道、获奖证书扫描件、网站链接、开展活动图片及照片等。

3.支撑材料应尽量扫描原件,所有支撑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PDF文档、JPG图片等)并形成电子目录,图片要清晰可见。

4.支撑材料以学校教学档案为基础,与教学档案有交叉的部分无需单独整理,可依据所支撑的项目和要素提供材料索引,以方便专家查找、审阅。

四、材料报送

请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于8月19日前,将《自评报告》(二稿)、《支撑材料目录》提交至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牵头部门公章)。工作中请关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网站:https://jxzl.syphu.edu.cn/pgrz/shpg/sy1.htm。

联系人:张诗慧,联系方式:13478392070(QQ同步),联系部门: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报送地点:明德楼110办公室。


附件:

1.关于印发《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关于印发《沈阳药科大学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关于印发《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4年度重点建设任务》的通知

4.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习资料(内部使用)

5.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23年度国家数据平台生成)

6.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22年度国家数据平台生成)

7.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8.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模板

9.《支撑材料目录》模板

10.沈阳药科大学中药学院科研反哺教学案例

11.审核评估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汇总表

12.其他高校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参考

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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