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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撰写和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一稿)》的通知

   点击量:  文章来源:评建工作办公室

各学院:

为落实《沈阳药科大学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实施方案》(沈药大校字〔2024〕41号)(以下简称《方案》)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一稿)》(以下简称《自评报告》)的撰写和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评报告》内容

学院《自评报告》主要包括学院简介、学院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学院自评结果三部分。其中,“学院自评结果”包括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教学成效七个一级指标。

各学院应依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对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自查、自评,梳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成果,查摆分析存在的问题,凝练优势和特色,最终形成学院《自评报告》(含问题清单),同时提供《支撑材料目录》。

二、《自评报告》撰写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任务分解,《自评报告》的撰写要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二级指标展开,需涵盖但不限于二级指标下设的审核重点。每个一级指标下都应总结、提炼“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整改举措”,问题需对应到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改进措施”不少于自评结果部分的三分之一。

2.《自评报告》的撰写要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分别阐述学院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工作举措)”“做得怎么样(取得的效果)”“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撰写时原则上不修改一级、二级、三级标题(即审核重点),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3.《自评报告》的撰写是建立在全面自评自建工作的基础上,紧紧聚焦审核评估指标,对学院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改革建设和培养成效进行全面梳理,由此形成反映自评结果的写实性报告。要突出重点,突出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突出办学和人才培养特色,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所采取的思路、举措、经验和取得成效,系统总结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特色。

4.《自评报告》文字描述应简练准确、图表清晰数据详实,存在问题找准写透,原因分析深入透彻,提出的改进措施具体可行,避免空话、大话和套话。

三、支撑材料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审核评估二级指标,提供撰写《自评报告》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管理文件、教学资料、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等。

2.支撑材料要精准写实,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字、图表、音像资料、图片和证书等,例如文件、通知、新闻报道、获奖证书扫描件、网站链接、开展活动图片及照片等。

3.支撑材料应尽量扫描原件,所有支撑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PDF文档、JPG图片等)并形成电子目录,图片要清晰可见。

4.支撑材料以学校教学档案为基础,与教学档案有交叉的部分无需单独整理,可依据所支撑的项目和要素提供材料索引,以方便专家查找、审阅。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8月19日前,将学院《自评报告》(一稿)、《支撑材料目录》提交至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支撑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工作中请关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网站:https://jxzl.syphu.edu.cn/pgrz/shpg/sy1.htm。

联系人:张诗慧,联系方式:13478392070(QQ同步),联系部门: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报送地点:明德楼110办公室。


附件:

1.关于印发《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关于印发《沈阳药科大学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关于印发《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4年度重点建设任务》的通知

4.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习资料(内部使用)

5.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23年度国家数据平台生成)

6.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22年度国家数据平台生成)

7.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8.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模板

9.《支撑材料目录》模板

10.沈阳药科大学中药学院科研反哺教学案例

11.审核评估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汇总表

12.其他高校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参考


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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