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已经进入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的关键阶段,为保障相关工作按照计划完成,特作如下工作提醒:
一、教学档案材料整理、自查(持续进行)
9月中旬,各学院全面检查本学院教学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对于存在问题的材料,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检查记录、文本整理归档。
具体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要对照国标及相关标准,完成专业质量标准);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程考核成绩分析表、课程考核总结),按照教务处制度相关要求对教师进行培训,修改、完善相关资料。对本学期相关文档一定做好要求,保证规范性,体现出持续改进。
二、提交整改工作方案
对照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任务分解及指标体系,总结自评自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9月20日前,将整改工作方案电子版提交至评建工作办公室。
三、学院教育教学制度目录(包括拟修订制度)
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制度(特别是要求学院细化的制度),对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有关管理文件进行全面整理和细化。
9月30前,将学院教育教学制度目录电子版提交至评建工作办公室。
四、提交自评报告
各学院对照自评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自查,修改、完善学院自评报告。
10月20日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版提交至评建工作办公室。
五、支撑材料整理
按照要求做好支撑材料的整理及上传工作,近期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将发布通知。
10月20日前,完成支撑材料上传工作。
六、凝练学院办学特色
各学院总结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典型做法、亮点工作以及取得的显著育人成效,并形成媒体展示稿至少1项。后期在评估现场考察中作为学院汇报内容重点部分。
10月30日前,将媒体展示稿电子版提交至评建工作办公室。
七、制定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案
根据《沈阳药科大学关于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设和完善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10月31日前,将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案提交至评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
评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张诗慧,QQ邮箱:3591814764@qq.com;电话:024-43520021。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附件:
一、第一稿自评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1.内容与题目不相关;自行修改标题;文不对题;缺少对审核重点内容的整体了解,缩小范围,只描述其中一小部分工作内容;内容缺少总结与提炼,只是把相关部门的材料简单汇总和罗列。
2.内容口号化,仅解释国家文件内容;写成工作目标:将来要怎么做,必须怎么做。
3.缺少建设成效,仅说明了出台哪些制度,但未说明制度实施后的效果,即“做得怎么样(取得的效果)"“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
4.缺少亮点内容:需要系统总结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特色。要将自评自建过程中总结的办学经验、发现的存在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取得的具体成效等融入到自评报告。
二、支撑材料整理要求
1.支撑材料要能够有效印证自评报告中的内容(含“说”“做”“成效”“改进”等)。支撑材料包括各种文件制度、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资料(如制度标准、过程性管理、持续改进、教学条件等)、记录性材料(如会议、活动等)、合作协议及成效材料(如竞赛、获奖、升学等学习成效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改课题与论文、教学竞赛、教师荣誉等教师类,专业建设、学院荣誉等综合类)。支持材料须对应指标体系编号,除教材、专著、论文等可仅提供封面、版权页电子版外(论文再提供目录页及正文第一页),其它原则上均需电子化。
2.如果为学校或者学院相关制度文件,整体梳理至管理维度文件夹中,不用重复上传,在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中列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