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项工作组、相关部门:
请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3月11日完成以下材料整理工作并向评建办提交。
1.一级指标摸底自评报告
按寒期摸底通知模板提交即可。
2.审核评估指标对照梳理表(包括指标可选项选取表)
按寒期摸底通知模板提交即可。
3.需要修订及增补的管理制度(或规划)统计表(样式见附件1)
为便于按计划推进学院评建工作,各职能部门原则上应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相关管理制度文件修订或增补。
4.一级指标重点建设任务清单(样式见附件2)
涉及到课堂教学、实验记录、考试、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核心工作的重点建设任务,原则上应在本学期即2024年6月30日前推行,以保证在审核评估时有完整一年的运行记录。其他重点建设任务原则上应在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
5.一级指标变更审核重点责任单位申请汇总表(样式见附件3)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任务分解及指引》,审核重点责任单位可以增加、减少或更换。请各审核重点牵头单位在3月8日前,向各专项工作组提出变更审核重点责任单位的申请;请各专项工作组审批,同意变更的,填报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