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质量发展,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下学期本科教学专项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教学项目建设情况
包括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劳动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等在建教学项目的实施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下一阶段建设规划、拟采取的措施等。
2.教学改革及教学成果培育情况
包括学院牵头推进的教学改革项目及培育教学成果的实施进展、具体举措以及规划情况。
3.召开座谈会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召开座谈会(包含但不限于教师座谈会、师生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广泛听取师生对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方式与安排
1.学院自查(第12-14教学周)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检查要点,创新检查方式,组织开展好本学院自查工作。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进行反馈和整改。原则上,座谈会时间应安排在第13-14教学周。
2.学校走访、抽查(第13-14教学周)
学校将成立由主管副校长、学校督导、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和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教学检查组,深入学院随机参加座谈会。
3.总结汇报会
学校将召开学期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汇报会,各学院做本学院教学检查及整改情况工作汇报,汇报会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专项检查工作,要以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为高质量本科教学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各学院应根据检查内容撰写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及整改报告。报告要聚焦提高教学质量,直面问题,分析根源症结,列出问题清单,并给出可行的改进措施或建议。同时,要做好过程材料的留存,教学检查相关会议应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并整理成为会议纪要。
四、材料提交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5月15日前,报送教学检查相关会议安排(见附件1)。6月5日前,报送《师生座谈会会议纪要》(见附件2)、《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及整改报告》(见附件3),报告字数要求控制在2000字以内。附件1-3均要求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诗慧;
地 点:明德楼110室;
电 话:024-43520021;
电子邮箱:3591814764@qq.com。